開業檢是什么,開業檢要做哪些準備?開業檢,即“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”,是公眾聚集場所在正式投入使用、營業前,必須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申請并完成的一項法定消防安全檢查。這項檢查旨在確保場所具備安全運營的消防條件,是合法開業的關鍵前提。 一、開業檢的核心要求與適用范圍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,所有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業前都必須進行此項檢查。具體包括: ●賓館、飯店、商場、集貿市場 ● 客運車站候車室、客運碼頭候船廳、民用機場航站樓 ● 體育場館、會堂 ● 公共娛樂場所(如影劇院、歌舞廳、網吧、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、游藝廳、桑拿浴室等) 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地區的政策對小型場所有豁免規定。例如,一些地區明確,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外,建筑面積不大于300平方米的其他公眾聚集場所可以不辦理開業檢。但若申請人主動申請,消防救援機構也應受理。 二、開業檢與二次消防驗收的區別開業檢常與“二次消防驗收”混淆,但兩者是不同階段、不同性質的審批: 1.性質與目的不同:二次消防驗收由住建部門負責,是針對裝修或改造后的建筑工程是否滿足消防技術標準進行的驗收,合格后取得《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》。開業檢則由消防救援機構負責,是在二次消防驗收合格后,對場所投入使用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設施設備完好有效性等進行核查,合格后取得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、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》。 2.檢查內容不同:二次消防驗收主要核查工程實體(如防火分區、消防設施安裝等)是否符合設計標準。開業檢則側重于使用管理,檢查消防安全制度、應急預案、員工培訓、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、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。 2.辦理順序:必須先通過二次消防驗收,才能申報開業前檢查。 三、開業檢的辦理流程與準備事項辦理開業檢主要有兩種方式:告知承諾制和非告知承諾制(一般程序),申請人可自行選擇。 (一)通用申請材料無論選擇哪種方式,通常都需要準備以下核心材料: 1.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、營業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》(選擇告知承諾制時)或《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》(選擇非告知承諾制時)。 2.營業執照(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)。 3.消防安全制度。內容應涵蓋用火用電安全管理、消防設施維護、防火檢查巡查、火災隱患整改、消防培訓演練等。 4.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。 5.場所平面布置圖和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。 6.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。部分地區可能要求提供建設工程消防驗收/備案文件、房屋產權證明、消防安全管理協議(如與其他單位共用建筑)等。 提示:為簡化流程,許多地區已推行“一網通辦”,部分材料(如營業執照、平面圖)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,無需申請人重復提交。材料不全也可能適用“容缺受理”,允許在審查過程中補齊。 (二)兩種辦理流程1. 告知承諾制流程(先發證后核查): ● 申請人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,并提交規定材料。 ● 消防救援機構對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當場予以許可并出具檢查意見書。 ● 發證后,消防救援機構會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現場核查。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嚴重不符,將面臨撤銷許可、停業整頓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的嚴厲處罰。 1. 非告知承諾制流程(先檢查后發證): ● 申請人提交全部申請材料。 ● 消防救援機構受理后,會在約定日期進行現場檢查。 ● 檢查時限已從法定的10個工作日普遍壓縮,例如一些地區已壓減至5個工作日。 ● 檢查合格后,頒發合格證。 四、現場檢查的合格標準與準備工作要點為確保順利通過現場核查,場所需要滿足以下消防安全條件: ● 制度與預案健全: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可操作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。 ● 設施器材完好有效:按標準配備滅火器、應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標志等,并確保其完好有效,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。 ●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: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必須保持暢通,且設置符合規范。 ● 裝修材料合規: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需符合消防技術標準。 ● 無逃生障礙物:外墻門窗上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 ● 管理到位:員工應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,定期組織消防演練。 總結建議:在籌備消防開業檢時,首先應確認自身場所是否屬于必須辦理的范圍,并確保已完成二次消防驗收。然后,根據當地消防救援機構的指引(通常可通過政府“一網通辦”平臺查詢),選擇適合的辦理方式,備齊材料進行申報。對于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單位,務必確保承諾內容真實,現場條件完全達標,以規避后續嚴厲處罰。 滅火器年檢/消防檢測/消電檢/消防維保/消防評估文章 |